各位会员: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中国内燃机学会可作为推荐单位向中国科协进行奖项的推荐,现将开展有关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种和名额
(一)推选奖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和非科普类项目)通用项目(以下简称三大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推选名额
中国内燃机学会原则上可推选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选2人;推选本学科领域的三大奖候选项目2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名额不限。
二、推选条件
推选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通知》要求。
三、申报及材料要求
1.申报项目应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重大成果,特别是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成果。
2.项目第一完成人(候选人)需注册并登录“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并严格按照《2023年度国家工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在线填写提交提名书及附件材料(推选材料非涉密证明由候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和提名书及工作手册请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
3.由于通知时间较晚,请各单位会员(及各理事单位)接通知后,尽快梳理近年来完成的重大科技项目,特别是获得过学会及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自我对照科协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我评价评估,将确实符合国家奖励条件达到相应水平要求的项目,于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填写,凭中国内燃机学会“推荐码”提交。“推荐码”可通过邮件或电话联系获取。
4.中国内燃机学会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规范遴选程序,充分征求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推选候选项目(人选)的遴选评审工作,确保推选候选项目(人选)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经学会专家咨询委组织严格评估评价后,推选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到中国科协,由中国科协组织统一评估评价,选择创新性强、社会经济效益特别显著的高水平项目上报国家奖励办参与评比。
5.拟提名的项目(人选)产生后将由中国科协通知拟提名项目(人选)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进行网络填报并报送纸质版材料,纸质材料包括提名书和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
6.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该项目(人选)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提名,一经提名不接受撤回申请。项目(人选)一经推选,未经允许,提名书中的项目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四、公示要求
申报单位须严格按《通知》要求,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情况及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中国内燃机学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芳 张丹丹
电 话:021-31310973 31310972
邮 箱:liufang@csice.org.cn
zhangdandan@csice.org.cn